消防安全应成生活必修课

16.11.2016  03:04

  消防安全是幸福生活的共同保障。记取每一起生命伤亡背后的教训,重在行动

  119,是火警电话,也是全国消防日。今年全国消防日的主题被定为“消除火灾隐患 共建平安社区”,聚焦于我们身边的安全建设。

  “日子再红火,也别忘防火”。如今的社区犹如一个独立的小社会,除了基本的居家生活,医院、学校、商铺等公共服务场所应有尽有,消防管理的难度大、压力大,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每个居民。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今年1至10月,全国共发生居民住宅火灾10.1万起,死亡1012人,受伤625人,直接财产损失6亿多元。居民住宅火灾多发、伤亡人数众多,火灾防控成为消防安全的重点。

  不过,要真正消除社区隐患,还有不小的距离。究其难点,一是社区管理,二是安全意识。在不少住宅区常有这样的景象:消防车道被占用、楼道堆满杂物、防盗窗未留逃生口等。生命通道被堵截已成社区“顽疾”,一旦遇到火情,既不利于安全疏散也不利于救火救灾。管理难,难在公共空间的萎缩;而意识弱,弱在心有侥幸。以前没发生火灾不意味着可以安之若素、平时不排查风险不代表没有隐患,“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大意要不得。只有人人主动防灾,才能在关键时刻有效避灾减灾,所谓“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正是此意。

  消防安全不仅是安全问题、社区治理问题,更是法律问题。对消防安全的规制在法律层面并未缺位。例如,消防法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又如,一旦违反法律规定的责任,单位要“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要“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然而,法律之下,“有规则没意识”的现象仍然严重。前不久,一家饭店引导游客将车停在消防车道上被罚款500元,一个普通的执法行为也成了舆论热点,一方面折射出公众对消防执法的不习惯,另一方面反映出执法力度和频次有待提高。唯有执法常态化,才能消除轻视心态;唯有执法更严厉,守法才能更自觉。

  如今,我们正处在风险社会,消防安全正是需要强化的内容之一。消防安全是幸福生活的共同保障。记取每一起生命伤亡背后的教训,重在行动。社区居民应该成为遵法守法的主体,也应成为消防普及和宣传的主体;执法部门应该走进社区,以案说法、以案普法;消防部门在加强消防工作的同时,有必要将群众“请进来”并将演练“送出去”,让体验成为最好的安全教育。

  “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当我们一次又一次感念于消防队员们的“最美逆行”、寻找橙色记忆时,不妨身体力行地从遵守规则开始、从培养意识开始,为平安中国构建起安全的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