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防严查快递网点:拒改隐患将停用或罚50000元
人民网北京6月17日电 小小电动车,不仅是大家生活中的重要出行工具,而且已成为是快递行业不可或缺的专用车辆。天气渐热,在享受电动车带来便利的同时,让我们共同关注电动车消防安全。
6月16日,记者就跟随大兴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员,来到圆通速递、顺丰速运等部分“快递网点”以及居民小区,专门针对电动车消防安全开展检查,其中清源街道将投入300万元治理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严防电动车火灾事故。
现场检查:快递网点消防隐患令人忧
清源街道投300万防电动车火灾轰轰烈烈
据北京邮政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全年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14.14亿件、收入181.65亿元,互联网注册的申通、EMS、顺丰、圆通、中通、韵达、天天、汇通、德邦、宅急等快递网点至少2500多处,其中朝阳400余处位列第一,海淀、大兴250余处均分第二,丰台230处。
6月16日上午,笔者跟随大兴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员孙运兴、赵宇轩、刘丙涛首先来到顺丰快递网点检查,网点配有专门的电动车充电间,以及专用的插座和电源,所有电动车电池统一充电,并且有人看管,且配有灭火设备。
然而在圆通速递网点检查时,检查人员却发现该网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区域纸箱等可燃物堆积,尤其是电动车充电场所隐患令人担忧,虽有工作人员,但是专人看守形同虚设,面对隐患视而不见:不仅线路敷设凌乱,随意将普通电源线与电动车专用电源连接,电源与插座长期连接,没有充电依然处于亮灯使用状态,而且存吸烟现象。
“快递员一人管一个电源和插座,谁充电、谁拔电……”该网点负责人随口搪塞,但面对监督员指出的隐患,表示将尽快整改隐患,建立日常充电看护制度,防止日常看护不到位,引发电动车火灾事故。针对该网点存在的隐患,消防监督员依法开具了限改通知书,要求一周内将隐患整改完毕。
“拒不整改怎么办?”面对笔者疑问,有关消防技术专家介绍说,依据消防法,逾期不改正将“重罚”,责令停止使用,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另外,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还可处警告或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日以下拘留。
另据大兴区清源街道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期他们将投入300万元,专门针对小区等场所电动车建设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加强日常巡查巡视,严防电动车火灾事故。
案例再现:电动车火灾伤亡触目惊心
曾一次引发18人死亡惨剧
电动车成为部分群众出行代步的主要交通工具,但是电动车诱发的火灾事故也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火灾导致的死亡人数也不断攀升。
就北京来讲,屡屡发生的电动车火灾惨剧让大家不寒而栗:2011年4月25日,大兴区旧宫镇一居民楼发生火灾,原因就是一楼停放的电动三轮车由于电路故障引发火灾,造成18人死亡、24人受伤的惨剧;2013年10月11日,石景山区喜隆多购物中心火灾,也是由于一层麦当劳餐厅电动自行车充电过程中发生故障,并蔓延至整座大楼,经消防官兵9个多小时的扑救,大火虽然被扑灭了,但两名消防警官英勇牺牲;2015年8月21日,朝阳区和平西苑20号楼一户居民家中发生火灾,且三人被困人员,火灾就是由于新买的电动车充电发生故障引发的;2016年3月1日,通州区宋庄镇一出租平房火灾造成两人死亡,电动车故障又是罪魁祸首。
据有关媒体报道,2009年至2012年,全国电动车火灾以年均50%的速度递增,亡人火灾事故突出。其中仅2008年1月至2015年12月,河南省就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1410起,造成44人死亡、4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394.3万元。
可以预计,随着电动车社会保有量的快速增加,如不强化监管,全面提高和改进电动车产品质量,规范存放充电日常管理,电动车火灾数量必将会继续快速上升,并将成为亡人火灾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顽疾之一。
防范对策:瞄准三个环节对症下药
推广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建设
四大规律诱因电动车火灾“频发火”。找到根源后,北京市防火委专门印发通知,着重针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从生产销售、使用、停放管理等方面,对电动车进行规范,对症下药严防火灾事故。
举措一:严明责任,部门源头管控。专项行动中,质监、工商、工信等部门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等技术标准要求,加强源头管理,通过检查和抽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车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将电动车火灾防范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加强对居住、商业、办公等场所、楼院的电动车存放、充电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考核内容,督促落实工作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村)民委员会要重点加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第一时间到场处置。
举措二:加强巡查,有序停放充电。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开展专项检查,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经常性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同时,各区县消防部门还会加大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落实专项行动的相关部署。
举措三:积极推进,完善充电设施。各区对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等居住类建设项目,规划部门要督促指导建设单位规划配建电动车库(棚);对已投入使用的建筑、住宅小区、居民楼院,其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要尽快修建电动自行车库(棚);电动车库(棚)应采用不燃材料,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在电动车库(棚)内应规划配建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