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检察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

15.03.2016  19:11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群众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了解,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3月15日,灌南县检察院按照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月”活动安排,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等单位,在该县人民广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治宣传活动。


  该院精心制作了民行宣传材料,将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申请监督时限、监督条件等工作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制成宣传材料向群众公开,并将该院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电话印在醒目处,鼓励群众自发行使监督权利。在宣传现场,检察干警耐心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对群众关心的如何申请检察监督、遭遇购物侵权如何有效举证、如何向有关部门主张依法维权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规定和维权难点进行了详细讲解。 

  此次宣传活动中,该院共发放宣传手册400余份,便民服务联系卡500余张,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余次,很好地加强了当地群众对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的知晓度,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