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消费维权热线受理投诉176件
记者昨天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一季度,我市消费维权热线12315、12331、12365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76件,产品质量和服务成为投诉焦点。
聚焦商品和服务消费投诉热点
今年一季度,我市12315、12331、12365投诉举报热线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7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万余元。
从投诉类型来看,商品消费投诉案共116件,食品餐饮类、服装鞋帽类、家电类、交通工具类、通讯器材类的投诉量排在前五位,占投诉总量的69%;服务消费投诉案共60件,投诉类别排在前五的依次是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修理维护类、餐饮服务类、电信服务类、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
投诉的主要问题为:消费者报修后,售后服务单位不及时上门检修,延误正常使用;经营者夸大宣传;以消费者过失为借口,逃避应尽义务,减轻赔偿责任。
维权关键词 售后服务
购买的电动三轮车,商家承诺保修半年,使用三个月出现质量问题前去维修,商家却要收费;购买了一辆汽车,商家承诺免费贴膜,但是一直未履行承诺;刚刚铺设好的复合地板起鼓,商家却置之不理;汽车喇叭坏了,商家却以没有在本店保养为由不予保修……在今年1~3月的12315平台登记表中,不少都是关于商品售后服务的投诉。
市民方先生向我市12315工作人员反映,他的汽车发动机出现问题后,商家让他再开3000公里后进行复查。等他再找到商家时,商家称汽车已过“三包”期,要付费维修。方先生说,汽车发动机问题已报到汽车经销总部,但由于迟迟没有明确答复才导致过了“三包”。
【消费警示】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应格外注意售后服务,如留意产品保修主要部件有哪些、保修期多长、保修期外收费如何构成等。产品出现故障后要第一时间向厂商客服热线报修。如果与厂商产生纠纷,消费者记得保留相关票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维权关键词 微信集赞
日前,市民吴先生参与了城区某商家的“集赞送充电宝”的活动,当他集齐要求的点赞数前往领取礼品时,商家却推说活动已经结束,并且有名额限制,让他感觉上当受骗了。他将此事投诉至12315热线,向工作人员求助。在市市场监管局靖城分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商家同意按约定赠送给吴先生一个充电宝。
市市场监管局靖城分局工作人员介绍,平时,他们经常会接到消费者集赞却领不到礼品的投诉,还有不少消费者投诉称,他们微信点赞后换购的物品是“三无”产品。
【消费警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商家如果在微信上发起集赞送礼的活动,活动内容中明确约定了双方权利和义务,则属于民事上的“要约”。集赞者一旦用手机转发,则可视为双方的合同生效。商家如果不按要求履行,则形成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如果遇到商家违约的情况,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工作人员同时提醒商家,应加强与活动参与者的沟通,并及时兑现承诺。
维权关键词 重量欺诈
一市民投诉反映,他在一家公司提取自己预定的镀锌C型钢后,发现该公司存在虚报重量行为,请求市场监管局查处。
市市场监管局孤山分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对投诉人的标的物进行了复核,发现被投诉的公司把实际标的物的重量1900kg计为1928kg、1915kg计为1945kg,两单虚算58kg,而标的物的另一单为1277kg,因当事人未提货,未加复核,但该公司承认虚计22kg,共计虚算80kg。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数量单价,涉及金额280元。
执法人员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商家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还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得采用欺诈手段订立或者履行合同,违反规定的,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回所骗财物,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该公司退给投诉人280元货款。同时,该公司被罚款6000元。
【消费警示】消费者在购买大宗商品或贵重物品时应当选择正规的、声誉好的企业,最好签订一份合同,细化责任界定、违约责任等,或在发票上注明约定的内容,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