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协发布2014年全省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14.03.2015  10:38

  省消协发布2014年全省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新热点,呼唤维权新手段  

  新华报业网讯 13日,在省工商局召开的3·15新闻发布会上,省消协发布了2014年全省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记者梳理近日全省各地工商、消协发布的消费维权案例,发现由于消费升级带来了不少新的投诉热点,而新《消法》也给消费维权带来了不少新手段。但是,新消费热点在不断涌现中,需要维权手段持续升级。

  汽车、手机网购,

  消费升级带来投诉新热点

  各地发布的消费维权案例中,传统的“”“”不再是主角,而汽车、手机、网购、旅游等消费新热点正成为新的投诉焦点。

  比如,南京工商局公布了一起朗驰集团苏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欺诈消费者案。当事人与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签订了汽车零配件购销合同,约定维修保养必须使用原厂纯正零部件。但实际使用外购的非原厂件,并按原厂件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2014年全省12315平台受理涉及交通工具的投诉增长61.81%。南京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张家斌分析,部分城市的限牌谣言刺激了车市异常行情,导致针对交通工具类商品的投诉不断上升。

  与汽车类似,手机、旅游、网购等,都是近年的消费热点,也正在形成新的投诉热点。省工商局统计显示,2014年全省受理涉及通讯产品的投诉同比增长35.54%。

  以案说法,

  新《消法》带来新手段

  去年是新《消法》实施第一年,一批案例正是在新《消法》的帮助下得以维权成功。这其中,有不少“权利”普通消费者还真不太了解。

  去年5月,南京市鼓楼区消协接到60多名消费者投诉,反映大观天地商场内新视野琴行关门停业,学员每人400元到4000元不等的培训费退赔无门。鼓楼区消协召集琴行总部委托律师、大观天地市场部经理和部分投诉人代表召开协调会,最终为116名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76.1万元。

  省消协副秘书长居上指出,根据《消法》第43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租赁柜台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常州的一则案例,让很多网购达人颇受鼓舞。高某在淘宝网上以1元“秒杀”了正常销售价在140-150元之间的一个鞋柜收纳凳,发现有质量问题,商家称缺货,提出按“秒杀”价的10倍即10元退款,但高某不同意。经消协调解,最终商家同意支付高某100元,并不要求高某退还鞋柜收纳凳,消费者表示满意。

  “新《消法》强调‘公平交易’原则,并强化消费者保护。”省消协有关人员解释,“一元秒杀”是商家促销行为,但其提供的应当是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发生纠纷时,赔付价格标准不明确的,应当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而不应以“秒杀”价为依据进行退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