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保法实施如何? 行业协会:应建立网络消协
新消保法实施如何先听听消费者声音
今天下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带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组与江西省各界代表进行座谈。针对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来自行业协会、企业等各界代表以及一些普通消费者提出了很多建议和意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得怎么样,最重要的标准之一是看消费者的评价,广大消费者如何看待这部法律,这部法律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我们就是来了解这方面真实情况的。”执法检查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的开场白,开启了现场讨论时间。
【消费者】
对隐性消费等行为应加强监管
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来自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师刘松华感受到了新消保法施行以来的一些积极变化。两个月前,他与几位老友聚会,定好包间后,有人提议带几瓶好酒。想到以往的经历,刘松华心里泛起了嘀咕,怕酒店不让。但令他意外的是,来到酒店之后,他发现在醒目的位置发现一个标语,“欢迎自带酒水”。
“像这种自觉贯彻新消保法的企业越多,我们消费者的权益就会更加切实地得到保障。”刘松华说。
但是,也有商家还在进行一些隐性收费。比如,刚落座就被收取所谓的茶位费,哪怕你并不想喝茶;虽然可以自带酒水,但是却被收取开瓶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商家这些隐性收费,着实让人感到很不舒服,却也只能无奈接受,刘松华向检查组反映了普通消费者在餐饮业上遇到的一些窘境。
刘松华说,新消保法反映了新的时代要求,比较实事求是,这些都有利于消费者更好地消费。现在学习消保法、使用消保法的消费者越来越多,人们的维权意识也得到了提高,一些企业的自觉性也提高了。希望能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新消保法的学习宣传活动,让人人讲法用法知法。同时,希望能在顶层设计上拓展消费者的维权手段。通过建立金牌调解的品牌,加大调解执行力度,更加充分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行业协会】
建立在线投诉中心和网络消协
新消保法大幅增加了网络购物的条款,给予网购者更大的反悔权和更方便的投诉方式。
“七天无理由退货,极大地方便了消费者。”江西省中小企业电商协会会长冯上明说,随着七天无理由退货和集体诉讼制度的推行,电商的促销方式将发生变化,促销宣传会更务实规范,打擦边球的现象会减少,对于促使消费者作出正确判断起到非常好的作用。
冯上明希望政府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能出台相关的防范恶意机制,维护商家的利益,让电商经济健康发展。为此,他建议设立适当的网络市场准入机制,设计一套符合网络交易实际情况的管理模式。除此之外,建立在线投诉中心和网络消协。“可以由国家工商总局和中消协共同建立一个具有权威性的在线投诉中心,接受来自全国各地的网络消费投诉。全国统一受理,协同处理,高效办理。”冯上明说。
【企业代表】
向广大消费者传递维权正能量
作为国内知名企业,江西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对于新消保法一直都很重视。公司行政总经理杨玉介绍,目前,苏宁云商不仅做电器销售,还大力发展百货业等线上线下业务。公司现在覆盖了江西省县级以上城市,开设了28家传统卖场,努力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在认真受理消费投诉基础上,企业自行开展新消保法的相关学习,邀请消协等进行普法宣传。今年以来受理1500多起投诉,做到100%受理有结果,解决率达98%。此外,公司还不断强化自我管理,以便给予消费者更多的权益保护。
“但我们现在也遇到个不小的问题,就是七天无理由退货。”杨玉举例说,比如消费者购买的品牌手机需激活才能正常使用。但激活送过去后,消费者却表示不要了。此时,手机再次销售就成为二手手机,处理起来很麻烦;还有的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延迟提货,长期把商品放置在仓库,等来提货的时候,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但厂家的“三包”服务一般都是以购买当天开票日为准,提货时如果已经超过三包期限,就会出现退货纠纷。这些都给企业经营带来不小困惑。
为此,杨玉建议,在现有法律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尽快出台配套措施,增加可操作性。同时,继续加大对法律的宣传,提高法律意识,也希望广大消费者能传递维权的正能量,让消费市场健康发展下去。(本报记者朱宁宁)
原标题:新消保法实施如何?行业协会:应建立网络消协
稿源:中新网
作者:朱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