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消保信息共享首次亮招 不履行赔付义务企业被曝光
27.11.2017 11:41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省工商局日前在其官网公示江苏秀江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履行赔付义务的信息,这是省工商局、省消保委于9月实施信息共享以来公示的首个案例。
该信息主要是消费者刘某诉“秀江南”预付式美容卡消费纠纷案。该案经南京秦淮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江苏秀江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卡内余额并支付利息,但被告一直不履行赔付义务。依据《信息共享社会共治实施方案》,省消保委向省工商局提供这一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支持诉讼案例信息,省工商局将案件信息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并记在该被告名下,将“秀江南”的不法行为公布于众。
省工商局、省消保委于9月签订《信息共享社会共治实施方案》,从公示支持诉讼案件、限制办理工商登记、列入工商“黑名单”管理、互动开展消费教育等方面,利用信用约束的方式,促使经营者更好地尊重消费者利益,带动社会各界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实现社会共治。
交汇点 赵伟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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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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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1.2017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