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陵法院首创“全景式”执行裁定书

04.08.2015  11:00

  “有了这样的执行裁定书,即使执行款项没有全部到位,当事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对律师的代理工作也可以理解了。”近日,江苏天滋律师事务所张文灿律师收到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一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裁定书,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满意,并由衷地为海陵法院的“全景式”执行裁定书点了个大大的赞。

  为了推进执行公开透明,提高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海陵法院今年1月在全国率先探索试行“全景式”执行裁定书改革,截至目前,已发出536份该类裁定书,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

  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服

  记者在海陵法院看到一份“全景式”执行裁定书的部分内容,上面有执行中每个时间点法院都做了哪些工作以及结果,细致周全,一目了然。

  “在执行难的社会大背景下,全景式的裁定书很容易获得当事人以及律师的信服。”“这样的裁定书,详细写明整个执行过程的每个执行举措,让当事人一目了然,也便于律师向自己的当事人交代。”……

  今年5月20日,海陵法院组织部分律师代表就“全景式”执行裁定书开展专题座谈和研讨,律师们对“全景式”执行裁定书给予了一致肯定。据一位律师向记者反馈,一名被执行人从律师手里拿到这样的执行裁定书后,竟然激动得哭了。因为她看到裁定书上充分阐述了对她不采取强制处置房产的具体原因,认为法院是人性化执法。如今,“全景式”执行裁定书得到了申请人、被执行人及其代理人的一致肯定。

  执行人员:更有底气

  在推行“全景式”执行裁定书之前,当法院查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法院的做法是由法官口头告知申请执行人,至于如何查明的并不一一释明,在执行裁定书上采取简便写法,效果一直不佳,容易引发申请人对法院工作的误解。

  “以前经常有人到我办公室来闹,我向他们解释得口干舌燥,嗓子都哑了。”海陵法院执行一局局长告诉记者,现在海陵法院要求执行裁定书必须详细列明何时何地采取了何种执行措施、财产如何处置等,将每个节点的每个措施表述得清清楚楚。

  “一方面来无理取闹的少了,另一方面,把执行裁定书拿出来,上面写明法院采取了这么多执行措施,让他们自己看。”该局长言谈间“底气十足”,他发现自从有了全景式文书,虽然在撰写文书时花的时间比以前多了不少,但花在向当事人解释的时间大大减少了。

  工作流程:更规范透明

  如何才能进一步确保执行人员穷尽执行措施,让当事人理解?如何才能进一步做到阳光执行,让当事人信任?如何才能进一步规范执行,让当事人认可?

  海陵法院先后推出了用执法记录仪对执行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对空白法律文书进行编号管理、每周进行执行款入账和退款情况排查并通报、定期对执行案件质量进行抽查等管理措施,效果虽然非常明显,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三个问题。

  “全景式”执行裁定书是该院深化执行工作管理规范化建设、推进执行公开透明、全力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法官执行工作有没有尽全力,通过“全景式”执行裁定书一看便知。对于没有实体执结的案件,如果没有查实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财产,海陵法院不准程序终结。

  此外,该院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该项举措的推出,在程序终结的案件申请恢复执行时,更有利于执行人员了解前期已采取的执行措施,更好地厘清案件的来龙去脉,提高了工作效率。

  通讯员蒋俊峰江苏经济报记者耿文博

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