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司法局月度考核“三抓”转作风
10.03.2015 20:57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推行《机关管理人员月度考核办法》,考核内容上,以机关人员日常工作流程为主线,将机关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细化为标准,以部门为单位打分,考核科学合理、易于操作。
一是抓纪律,规范行为。 每周由政工科负责监督机关人员签到、签退,局纪检组负责不定期抽查制度执行情况,对迟到、早退、脱岗的人员所在部门进行扣分。实行考勤月度通报制度,每月由政工科将机关人员考勤情况汇总并公示。
二是抓学习,提高素质。 修订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规划,确定12个学习专题,保证学习时间、学习人数和学习系统性。坚持每周五政治学习制度,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要求做好学习笔记,机关人员每天自学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月每人写一篇心得体会。
三是抓活动,凝聚力量。 开展“六查六看”、“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机关”等活动;开设道德讲堂,评选先进典型,设立美德善行榜;举办机关廉政文化节。全面动员、全体参加,对无故不接受局安排、不参加中心活动人员所在部门予以扣分。
考核办法实施以来,机关人员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来源:海陵区司法局
编校:邵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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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2015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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