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融合社会组织成立“法之韵法治联盟”
29.02.2016 15:56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海门市司法局在普法实践中,将法治宣传与业余演出团体、社会组织深度融合,成立“法之韵法治联盟”,取得良好的普法效果。
该局在对现有民间业余文艺爱好者、社会组织力量分布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研、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将可以进行法治文艺演出的队伍进行整编,成立“法之韵法治联盟”,主体人员分别为退休文艺爱好者组成的老年团队、社会青少年文艺培训机构少儿团队和大中专院校的民间爱好者团队。这三类团队的共同特点是专业素养高,以志愿服务和爱好者为主,不求经济回报。各团队和社会组织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自主创作节目,由司法局给予法治元素指导,开展不定期交流活动,形成人员自由、力量集中、运作灵活的管理模式。
2015年普法进社区活动中,其系列演出由社会组织“新东社区艺术团”承接,团员由热衷公益事业的五老人员组成,共进社区演出50余场,每场演出包括小品,方言故事,舞蹈,相声,有奖问答等节目,时间长度不少于90分钟,每场演出费用仅千余元,演出效果得到群众一致好评。自2013年“法之韵法治联盟”雏形诞生至2015年,该市普法演出经费保持不变,演出场次每年增加20%。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9.02.2016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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