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法院力推“院庭长开庭制度”
14.11.2014 19:36
本文来源: 法院网
11月11日下午,海门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诈骗罪一案。此案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潘建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胜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王某于2012年5月至2014年4月间,通过QQ交友物色诈骗对象,谎称自己是做工程的大老板,骗取对方感情及信任,多次诈骗三受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72万元。
在开庭之前,潘院长认真审阅卷宗,全面了解案情,吃透相关的法律精神。庭审中,潘建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活动,法律用语精当、争点归纳科学、程序运用适宜,展现了深厚的法律修养和精湛的业务技能。整个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高效,给旁听人员留下了深刻印象。
近年来,该院狠抓案件质量管理,大力加强“院庭长开庭制度”,将其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突出了院领导和庭长带头开庭的重要示范效果,要求院领导和庭长亲自带头办案、亲自开庭、亲自参与讨论案件,真正做到“走出办公室、走向审判台”,深入到审判第一线。今年1-10月份,该院院领导及庭长共亲自办案1082件,力争达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单位: 海门市人民法院
本文来源: 法院网
14.11.2014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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