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检察官力解隔阂维系两地情

22.02.2016  11:33

  两个素不相识,也非当事人的男子,因一起微小交通事故牵扯在一起,又因各自的争强好胜大大出手,酿成了一宗不该发生的流血刑事案件。 

  2015年年尾,这桩发生在本地人和外地人之间的故意伤害案件送到检察官案头。原来,来自山东的犯罪嫌疑人杨某长期在海门三厂镇从事大棚蔬菜种植和贩卖生意。2015年7月9日 晚,杨某的哥哥在回暂住地途中与本地人施某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言语不和,发生了肢体冲突。后在路人劝说下,双方停手。交警赶到现场后,双方情绪本已平息。 但闻讯赶来的被害人儿子得知父亲被欺负后,义愤填膺,二话不说便冲上前打杨某。杨某不甘示弱,进行还击,一拳打在被害人眼睛上,造成被害人右眼轻伤二级。 后双方亲人越聚越多,幸亏民警及时赶到,制止了该起事件的恶性发展。 

  近年来,海门本地人大都外出打工,很少从事农业生产。村里土地大都承包给外地人种植大棚蔬菜,其中以安徽和山东两地居多。山东人老乡观念重,本来一起小小的事故竟然引发了轩然大波,派出所多次出面调解,均无法解开双方心结,一时流言四起,村民和外地人关系一度变得分外紧张。 

  面对这起外地人和本地人因交通事故处理不当酿成的刑事案件,特别是猴年春节临近前夕,如果不妥善处理好本案,将会使本案处于更加“尴尬”之中:被害人因为得不到赔偿而愁眉不展,嫌疑人因为案子在身无法离开暂住地,双方都无法安心过年。考虑到刑事和解就是为了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检察官放下手头其他工 作,多次约见双方当事人,指出双方各自责任所在,耐心细致的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双方终于在腊月二十八就赔偿问题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春节后处理赔偿事 宜。 

  2016年2月16日,在海门市人民检察院群众工作区刑事和解室,双方当事人在年后上班第三天握手言和,杨某向被害人真诚道歉,并一次性赔偿被害人人民币14000元,被害人也请求司法机关不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最终公安机关对该案作了撤案处理。一起本地人和山东人长达半年的是非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 

  “海纳百川,强毅力行”是海门的精神内涵。在检察官“一枝一叶总关情”的延伸办案社会效果的春风吹拂下,异乡人和本地人心头的隔阂正在悄然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