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行动】海门市“春风行动”被纳入市委农村重点工作

25.03.2016  16:09

日前,海门市委出台《2016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实施意见》,提出打造“强富美高”新农村。实施改革强农、富民强村、固本强基三大重点工作,“法润江海·春风行动”被列入固本强基的重要内容。

实施意见》指出:实施法治惠民春风行动,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形式,夯实普法阵地,健全普法机制,提升普法实效。年内,要确保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率达90%以上。严查涉农不法行为,清理农资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坑农害农行为,多头并举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农村消费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农村”活动,充分发挥行政村司法行政服务站功能。

实施意见》要求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按照“一委一村一站一办”社区治理架构,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村委会依法自治、村管理服务站承接公共服务的基层治理模式,推动基层民主治理方式加速转型。加强村司法行政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平安法治村(居)竞赛活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着力夯实农村稳定基础。围绕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和农村常用法律等方面,加强农村定职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农村干部运用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