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强势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
近日,海门市研究制定了《海门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方案》和相应的工作方案,以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促进投资创业快捷化、民生服务便利化、政府治理简约化,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海门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将坚持精简高效、审管分离、协同监管、稳步推进、阳光便民的基本原则,首先在市场准许入、投资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逐步扩大到其他领域。
根据试点方案,海门市将组建海门市行政审批局,为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与之合署办公;将试点领域的有关行政许可权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其他行政审批职责按“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审批;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增设内设机构“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后,原有关部门不再行使已经由行政审批局行使的行政许可权。
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海门市强化支撑体系建设:一是按照审批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要求建设职能科学的部门职责体系;二是建设集约便民的审批服务体系,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合并审查、集约审批、一站办结”的审批模式;三是建设科学有效的全程监管体系,建立审批信息联动联通机制;四是探索“互联网+政务”模式,建设功能完善的信息网络体系;五是建设高效的综合执法体系;六是建设纵横协调的工作运行体系,建立行政审批联席会议制度以及行政审批局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为确保圆满完成改期试点任务,海门市成立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办公室和以市编办、法制办、人社局、政务中心、信息中心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组,明确了各组职责分工,并就研究论证改革试点方案和组建行政审批局重点工作分别列出了15项、12项详细的日程安排表。目前,初步整理出建设项目领域涉及10个部门52个事项和市场准入领域涉及15个部门74个事项,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