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多项措施提升投资审计质量与监督服务水平
2014年,海门市审计局紧密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政府投资项目,积极探索创新,依法审计,不断提高投资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合法、高效。全年共完成工程结算审计事项471件、竣工决算审计项目9个、审计金额323854万元,核减金额24878.81万元,竣工结算、决算审计的项目个数、审计金额、核减金额分别为上年的123%、128%、193%。实施标底审计65个,审计金额90952.18万元,纠错金额5153.31万元;同时,该局在审计过程中,注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挖细查,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案件线索2起,目前已有1人受刑事判决,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人被立案处理。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投资审计行为
一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保障政府建设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改善投资审计环境,从去年开始,该局着手修订《海门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的内容、方式和程序等方面作了详实具体的规定;根据投资审计的实践在原审计监督办法的基础上新增了标底审计、跟踪审计、绩效审计等内容,制订了标底审计配套的操作规程;将投资审计结果纳入了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作为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重要评价依据;针对近年来投资审计中发现的一些常见问题,细化了相关违法行为处理处罚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审计机关职责。经市第十六届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海门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并于2014年8月1日起实施。
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海门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操作规范》,规范在对初审、复审项目的分配,审计过程中各个时间节点的工作记录,审计业务讨论会、协调会,复核意见书,审计结果的确认以及审计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并统一制作补充资料通知单、审计节点工作记录、争议协调问题递交单等,确保操作规范更具规范性、全面性和操作性。
三是统一了对中介机构与特约审计人员的审计业务要求。修订完善《海门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审计管理办法》、《海门市审计局特约审计人员管理制度》两个外部协审制度,如对审计过程中重大或争议事项处理程序、审计复核流转程序,业务审定会程序等作了统一规定,切实加强对中介机构、特约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在两个制度中对中介机构与特约审计人员参审项目奖罚作了明确规定,对于未达到审计质量、审计时间要求的审计项目给予扣费处理。并对中介机构与特约审计参审项目实行考核评比,实行末位淘汰制,并对廉政考核执行一票否决制,切实调动参审机构、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投资审计质量。
四是为了切实做好标底审计工作。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和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实际,制定了《海门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底审计操作规程(暂行)》及相应的操作流程,制发相关的申请表格、承诺书等,并上传局公共网站供有关单位下载。切实从源头上控制了工程造价,提高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并对标底预算价中不合理的部分,向建设单位提出了审计建议,充分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二、公开选聘参审中介,提高中介机构入选“门槛”
年初,该局通过上级审计机关及局公共网站等媒体面向江苏省、上海市公开发布选聘参审机构公告。在规定期限内,二十余家中介机构报名参与选聘。通过对各中介机构的综合实力、社会信誉、参与审计能力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并优先考虑驻点审计的中介机构,初步择优确定了14家中介机构。为了加强对入选中介机构的约束和管理,确保审计质量,对新入的中介机构采用“试审制”,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即每家中介机构分配两个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实施审计,并以审计内容、审计质量、审计时限、工作要求等进行严格的约定,对中介机构的审计结果进行复审符合要求后以确定签约中介机构。
10月下旬,该局召开了政府投资审计入选中介机构会议,经过初选、试审后入选的10家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复审人员对入选中介机构前期试审的项目进行了点评,指出了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学习了新修订的《海门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组织管理办法》、《海门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操作规范》;与入选中介机构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委托业务协议及廉政协议。局主要领导对入选中介机构的审计项目质量、审计时效及遵守职业道德、廉洁从审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三、加强审计全过程控制,内部监管不留“死角”
一是实行项目限时制。对分配的项目在分配时根据审计人员、中介机构的实际情况,根据结算审计项目的类型、大小、复杂程度等拟定计划完成时间,一旦完成时间确定,无特殊情况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根据组织管理办法扣除该项目的审计付费,直至扣完为止。
二是严格现场核查程序。要求工程现场察看必须由两名审计人员参与,中介机构、特约审计人员察看现场必须由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并定期不定期的对结算审计现场察看情况进行即时跟踪随访。局纪检组对跟踪审计项目实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及时向建设、施工等单位了解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期间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审计程序和有关审计规范的情况。同时,还通过所聘请的审计监督员,对投资审计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外部监督。
三是固定资产投资结算审计项目业务审计会,无论项目大小,纪检书记全程参加,听取和了解结算审计项目在审计中的有关情况,特别是重特大项目的审计业务讨论会、协调会必须由纪检组长参加,监督投资审计程序的规范性。
四是局纪检组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邀请了特约审计人员、施工单位代表,召开了投资审计工作座谈会。会上,纪检组与特约审计人员探讨如何提升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等情况;与施工单位就如何加快审计速度,如何统一审计尺度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对投资审计人员审计过程中廉政情况作了了解。
2014年,海门市审计局充分整合审计资源,借力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有力缓解了审计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重的突出矛盾。在审计工作中切实加强内部监管,制约和监督审计权力,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教育、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建立和完善投资审计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从根本上保证了审计质量,提升了投资审计监督和服务水平。(陆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