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出台群众文化表演团队发展扶持意见
10.07.2015 20:45
本文来源: 文化厅
为进一步发挥群众文化表演团队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文化事业中的重要作用,近日,海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海门市群众文化表演团队发展的扶持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海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群众文化表演团队予以扶持,充分发挥群众文艺团队的优势,激发本地文艺人才的创作热情,推出优秀群众文化作品。
海门市群众文化表演团队是植根于普通百姓间、活跃在基层群众中的一支文艺轻骑兵,不仅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也是传承和弘扬江海文化的重要队伍,和专业表演团队互为补充。海门市群众文化基础扎实,尤其近年来,群众自发组织的群众文化表演团队日益增多,但很大一部分群众文化表演团队只是初具规模,存在内部管理、专业指导、活动资金、演出设备等方面的不足,制约着群众文化表演团队的发展。针对这一现状,《意见》中规定将通过提供活动场地、培训文艺骨干、搭建活动平台、奖励演出场次来扶持群众文化表演团队,促使其走上规范化、准专业化之路。由于群众文化表演团队具有自发性、公益性的性质,活动经费不足成为困扰团队正常运行和良性发展的主要症结。针对这一症结,《意见》还同时出台了《海门市群众文化表演团队星级评定标准》,其中共设置了五星级群众文艺团队、四星级群众文艺团队和三星级文艺团队,通过对业余团队进行星级评定来实施奖补,根据星级评定结果对业余团队分别可给予3—20场(每场演出补助2000元)下基层演出场次奖励,一年一评,扶持群众文化表演团队健康发展。
(陆 杨)
本文来源: 文化厅
10.07.2015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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