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修复海洋生态 连云港海州湾试点“湾长制”

04.08.2017  05:01

  为保护修复海洋生态,加快建设海洋牧场,连云港市今年底前将实现海州湾市、县(区)级“湾长制”全覆盖。

  “湾长制”是我国在陆海统筹下创建海洋污染治理和海洋绿色发展的新理念、新模式,实现海湾环境管理的制度创新。今年6月,国家海洋局开始推行“湾长制”试点工作。

  我省海州湾率先试行“湾长制”,编制《海州湾“湾长制”实施方案》,涵盖海州湾生态保护与修复、陆源污染防治、涉海工程管理与风险防范、海水养殖污染防控与资源合理利用、海州湾长效管理等生态管海的5大重点任务,涉及海洋、水利、环保、建设、林业等多个部门。方案提出,到今年底,实现海州湾市、县(区)级“湾长制”全覆盖,建立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海州湾“湾长制”运行机制。到2020年,沿海地区主要入海污染物总量大幅减少,近岸海域水质稳中趋好。方案重点围绕陆海统筹和河海联动、分级管理和部门协作、常规监管和信息化应用3项特色管理措施,确保实现保护海洋生态系统、改善海洋环境质量的目标。

  (丁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