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检察柔性执法成反贪新常态
“这让我没想到,感谢你们,我会把自己的事情全部说清楚的。”涉嫌受贿的某银行原新浦支行行长梁某说。这一声“意外”的感谢,是送给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的。
因为梁某得知,在检察官依法对其住处进行搜查前,先和他的爱人进行了充分沟通,把梁某年迈的父母和正上高中的儿子暂时搬到别处,避免老人和孩子受到刺激。接下来的讯问非常顺利,梁某目前已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同样连称“没想到”的,还有宋某。宋某涉嫌行贿,在调查初期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来办案人了解到宋某岳父身体本来就不好,如今气急之下病危。在宋某态度稳定之后,检察机关对其变更为取保候审措施,让他及时回家尽孝。宋某取保期间,受贿人家属试图找其串供,伪造证据,宋某不仅当场拒绝还将此情况如实反映给检察机关,有力助推了案件办理。
检察机关令梁某、宋某他们没想到的行为,叫做柔性执法,用海州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克晓的概括就是:“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改进办案方式方法,让柔性执法成为一种新常态。”
水至柔而又至刚。这种以柔克刚的执法理念,如今已深深根植于海州检察自侦部门干警的脑海中。今年8月,在一次总结会上,分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杨晓明就和大伙儿聊到了执法理念的转变,这位荣记高检院个人一等功的老反贪人毫不避讳地说自己也要“再学习多提高”。
在他看来,一方面,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该硬的必须要硬起来,严格遵照最高检颁布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另一方面,该柔的要尽量柔起来,经过大家的总结提炼,可以“柔软”的地方有很多,譬如慎重选择办案的时间节点和方式方法,慎重使用各种强制措施,不草率查封、扣押企业账户财产,不间断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业务往来。这“柔软”甚至具体到了很多细节:案前安排被调查人单位领导规劝其自首;到犯罪嫌疑人和证人单位传唤、询问时,不开警车、不穿制服;抓捕、搜查时,避免老人、未成年人、病人家属在场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到场;与医疗单位建立绿色通道,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均对其提供健康体检保障;侦查全程中多运用亲情因素与犯罪嫌疑人沟通,对其家庭困难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给予关照帮助……
当然,柔性执法,不是“温柔一刀”,“这甚至不仅仅是一种侦查策略,而是严格公正廉洁司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并重的一种体现,从人权保障、心理抚慰、生活帮助等角度进行人文关怀,促使犯罪嫌疑人自发反思,认罪服法。”张克晓说。
正因如此,柔方克刚。今年以来,海州区检察院反贪局共立案14件20人,立案数稳居连云港市基层检察院首位。2014年以来,海州区院陆续“啃”掉了连云港市交巡警支队员工受贿案、原新浦区城管局领导受贿案及“新网工程”、涉农补贴、通讯基建等领域职务犯罪一批“硬骨头”,在办案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翻供情况明显降低,判决后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本报通讯员杨占厂陈 凌本报记者张 旭
编辑: 刘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