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院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

05.12.2014  11:39

    海州区院立足监督职能,着眼矛盾化解。近日,该院积极推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达成刑事和解。

  该案犯罪嫌疑人徐学虎与被害人赵景学系同事关系,二人因工作中琐事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冲突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徐学虎将赵景学打伤,致其右手第一掌骨基底部完全性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该院公诉科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严格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慎适用刑事和解范围和尺度,创新工作方法开展工作,积极推动该案成功达成刑事和解。一方面,开展实地走访评估案件风险。在充分考察犯罪嫌疑人前科情况及社会危险性的基础上,案件承办人前往当事人工作单位,通过与单位领导、员工谈话,全面了解犯罪嫌疑人徐学虎日常表现、同事关系以及对和解法律后果的接受度,最大程度降低刑事和解工作的风险。另一方面,加强部门协作开展和解工作。公诉科积极与控申科、人民调解工作室沟通协调,共同开展调解说理释法工作,规范权利告知程序,在犯罪嫌疑人认真反思、真诚悔罪的前提下,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徐学虎赔偿到位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同时,积极开展公检对接确保案件程序合法。办案过程中,该院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沟通,及时反馈案件进展情况,在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协议后,公安机关提出撤回案件申请,该院公诉科经过对该案集体讨论后,一致同意公安机关撤回申请。 

  审查起诉阶段的刑事和解工作对于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工作大局具有重大意义。该院积极探索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