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海州区:审计所副所长沉迷赌博 挪用公款75万元获刑
14.07.2015 14:37
本文来源: 检察院
被告人刘某沉迷赌博多年,在任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坝镇财政所科员、审计所副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从新坝镇政府的账户以不法手段套取出资金,除少部分用于单位正常支出外,大部分资金被其通过网上银行、易宝支付、国付宝等网络平台向博彩网站充值,用于购买彩票和网上赌球等活动。在2012年12月至2014年2月间,被告人刘某挪用公款金额共计人民币753200元。海州区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刘波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未能严格约束自己,反而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以及非法活动,情节严重,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海州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可海州区院起诉的全部事实,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人刘波犯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该案于2015年3月12日由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经审判,一审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刘波有期徒刑四年。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4.07.2015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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