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组建国有绿化公司

22.05.2015  13:05

  为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建设宜居宜业“大美海安”,海安县组建国有绿化公司(海安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重点管护全县骨干绿化。
  绿化公司主要承担县城区和部分高速两侧绿化、城区内公园、广场景点管护及市政绿化抢险任务。管护费用按照“科学划分养护地段类别,准确测算绿化管护面积,费用标准单价适当”的原则确定。
  海安县政府成立绿化公司国有资产议事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对绿化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监委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由监委会主任召集,对绿化公司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等进行研究决策。
  绿化公司原则上通过融资加快发展,初期因苗圃建设、车辆及机械购置等重大投入项目所需资金,根据必要原则,可向县城投公司预借部分资金,并按期还本付息。绿化公司要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运营(PPP)的合作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企业运营管理;要发挥公司稳定的现金流优势,积极为县级重点工程建设筹措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