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加强造林绿化督查严格考核

20.04.2016  09:56

  去冬今春以来,海安县紧紧围绕“两沿三园”的绿化思路、“林木覆盖率达24%”的绿化目标,大力推进流转土地造林、市场化造林和工程化造林,认真推进省级绿化示范村创建工作,一季度完成新造林和更新造林总计1万亩,占市下达任务的166.6%,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考核奖惩。
  海安县继续把绿化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对各镇(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之中,严格考核奖惩。由县政府办牵头,由县农办、农委、监察、财政、交通、水利、建设、资源开发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绿化工作督查考核组,重点督查考核各镇(区)营造林,重点林业工程建设进度、质量,树木成活率、保存率、完成率,以及树木管护责任落实及管护情况。督查考核情况定期向县领导报告,并通过《海安新闻》向社会公布,在绿化目标考核中,实行造林季节月度点评,季度考核。年底对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总结评比,对绿化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未完成任务或造林任务质量差的,通报批评,并在来年整改到位。绿化考核完成新造林任务的得基本分4分,按新造林超出确保任务绝对值进行差别化排名,第一名加3分,第二、第三名各加2分,第四、第五、第六名各加1分;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得基本分1分;新造林和更新造林不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新造林和更新造林考核得分之和为考核排名依据。
  强化造林管护,提升造林效果。认真总结工程造林、租地造林经验,对所有绿化工程,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投标,落实中标单位管护期至少为2~3年,养护期满后按树木保存情况支付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县政府对各区镇新建成片林第一年验收实绩列入考核,拨付补助资金的50%,第二年按保存实绩结算剩余补助资金,提高树木保存率。根据栽植区域特点,选择适宜树种,优化树种结构,主要推荐水杉、池杉、落羽杉、榉树、朴树、枫杨、意杨、柳树、白榆、白玉兰、马褂木、果树等落叶树种,香樟、广玉兰、桂花等常绿树种,逐步推进造林树种多样化,促进生态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