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劳资合议庭”高效运行12载
本报讯(通讯员孙江华)“贲法官,老板已将工资给我了,非常感谢您尽心尽责,让我们这些外乡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暖。”5月4日,泰州市人马某向海安县法院打来电话,再三表达感谢之情。这是海安法院劳动争议专业合议庭成立以来,成功化解劳资争议的又一典型案例。
2011年9月,马某从泰州来海安务工。2014年1月,马某辞职时,焊材公司尚欠其工资等各项费用3万余元。纠纷经仲裁程序起诉到法院后,法官贲华深入企业做工作,焊材公司与马某达成调解协议。然而,焊材公司未按约定履行调解协议,马某又一次向法官求援。贲华未将案件直接推至执行程序,在与案件代理人多次联系未果后,直接打电话与焊材公司董事长沟通,耐心阐明企业不诚信的后果,董事长为其诚信打动,终于同意付款。
近年来,劳资关系不断复杂化、多样化,劳资争议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不少具体案件处理时,由于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明确或不统一,专业性要求颇高。2003年初,海安法院依据发展要求,由民一庭三名年富力强且法律功底较深的同志组成劳动争议专业合议庭,集中攻克劳动争议案件。
12年来,专业合议庭人员不断顺应时代变化,推陈出新化解劳资争议,持续推进诉调对接,与企业、工会、人社局协同预防、化解劳资争议,定期派法官到人社局轮值,与仲裁委共商争议处理标尺。同时,吸收社会团体、工会、企业人员进入人民陪审员、公众听审员队伍,听审集体意见写进判决书,不采信的必须阐明理由,听审激情被最大化激发。按照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标的额较小、事实较清楚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使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驶上“绿色通道”。今年以来,近25%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全部在一个月内审结。
据悉,12年来,劳动争议专业合议庭共受理各类劳资纠纷1789件,审结1784件,涉案企业逾千家、职工1800余人,标的额从几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职工权益在“绿色通道”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
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