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故事]海安丁金林:从一封电邮中挖出行受贿窝案

13.09.2016  13:39

  2015年以来,我院成功开展的查办全县广电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小专项活动,先后立案8件9人,其中正科3人,副科1人,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

  当时,我按照往年惯例,将这一年来的来信来访资料进行梳理汇总并分析,结果发现有多份举报材料涉及到我县的广电系统,虽然每份材料的内容都比较模糊,被举报人也比较分散,但是经过一番比对分析之后,我发现这些举报材料都涉及到了关于电视机机顶盒的采购问题。

  在掌握了一些基本情况后,我们又根据举报线索展开进一步的调查,终于发现我县广电网络公司负责人张某与当地的某一家设备供货商仇某来往密切。

  初查阶段,我们对仇某进行了询问,每每谈到关键问题时,他总是装出一付很诚恳的样子:“我和他们的关系确实是不错,平时也一起吃吃饭、喝喝酒,过年过节还送点烟送点酒,但送钱是不可能的。”仇某翻来覆去总是这么几句话,这让询问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于是,我们决定调整初查思路,从仇某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等便携式通信设备终端入手,通过对他的邮箱、QQ、微信等相关信息数据进行恢复,从中查到证据。我们采取这一方式,一共筛选了信息近万条,一封特殊的邮件终于进入了我们的视线:“各位业务员,临近年底,为达到公司年度业绩目标,大家可在公司规定的业务费范围内,对重点岗位人员采取特殊手段进行攻克。”当这封邮件摆在仇某面前时,原先百般抵触的仇某再也无法自圆其说,随即交代了向海安县广电网络公司负责人张某行贿数十万元的事实。

  仇某初步交代行贿张某的事实后,我们院遂乘胜追击,立即调取仇某住宿记录等证明其活动轨迹的材料,然后通过通话基站轨迹和住宿记录的数据碰撞,发现仇某与我县广电系统的相关人员在特殊地点都有过交往。据此,我们院划出了其在南通地区的业务活动范围,结合之前调取的相关招投标信息,很快就确定了一批具有受贿嫌疑的重点对象。至此,一张由他们精心编织的行受贿网络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后来,在大量事实面前,仇某终于一并交代了其向海安县以及南通市的其他县(市)近10名广电系统人员行贿的犯罪事实。(丁金林 徐德高 刘益舟 陆吟秋)

  (丁金林系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主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