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海外购药网上售卖 涉嫌销售假药获刑
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进口药品经营许可证》,郑某多次从德国网站、淘宝网站购得未经批准进口及检验的止咳糖浆,并在其国内开设的淘宝网店销售。日前,市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对被告人郑某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1长期从淘宝网、德国网站购儿童用药
郑某是我市孤山镇人,前几年他听说德国几个牌子的止咳糖浆儿童药品效果很好,就想着买几盒回来给自己孩子试试,在朋友的带动下,郑某加入了“海淘”。
此后,郑某一共从德国网站上购买过6次商品,每次都是一些奶粉、辅食、生活用品以及药品等,一般他都是从德国亚马逊网站上购买,每次货物重15公斤左右,价值在2000元上下。为了顺利将货物寄回国内,他寻找到在德国有固定住址的中国人作为“托运中间人”,将钱打给中间人之后,中间人用DHL、比利时邮政、奥地利邮政将货物发给郑某,郑某只需在家等候签收。为了顺利在德国网站购物,他还专门办理了网上支付的信用卡。
除了“海淘”之外,郑某还在淘宝网上购进口药品,买得最多的是两种品牌的止咳糖浆,他自己的孩子用过之后,感觉祛痰消炎的效果不错,因此,郑某帮周围很多朋友代购此类药品。
2无药物进口手续自行销售假药
“海淘”次数多了,郑某渐渐有了经验,看到了其中的“商机”,想在国内出售这些进口药品以赚取差价。2013年5月初,郑某开始筹划着在淘宝网上开店,出售的商品分五大类,分别是奶粉辅食、德国药品、德国日用品、泡腾片、经典玩具这五大类。
网店内的商品都是郑某从各类网上平台上搜罗购买而来,购回后直接通过自己的网店销售。他通过网店卖出了上述两种品牌的止咳糖浆共计100多盒,还有大批进口儿童食品。
郑某所购的德国进口药品的外包装上全都是德文,没有中文标示,没有批准文号,也没有我国药品监督部门发给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等合法证明。郑某还在没有办理进口药物的批准手续下,直接从国外网站上购买,在没有网上销售药品的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出售进口药物。
据郑某交代,他对经营药物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并不清楚。
3违反药品管理规定以销售假药罪论处
2013年10月24日,公安机关从郑某处依法查获两种品牌的止咳糖浆共计20盒。经靖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这两种品牌的止咳糖浆按假药论处。
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在不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进口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手续的情况下,多次从德国网站、淘宝网站购得未经批准进口及检验的止咳糖浆等德国药品,并在其开设的国内淘宝网点向任某、彭某,吴某等人累计销售50余盒。
被告人郑某违反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规定,明知是假药而进行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应依法处罚。鉴于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未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5000元。
近年来,“海淘”盛行,各种进口食品、药品等品种繁杂、质量参差不齐,纷纷涌进国内。法官提醒,市民网购时应保持冷静,切勿听信“进口”等嘘头。所谓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和非药品,未取得相关审批的情况下,市民不可私自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