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对五类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07.06.2015  22:37

  本报海口6月4日讯 (记者李关平 通讯员钟坚 魏鹏飞) “5·25”河南鲁山火灾警钟长鸣。6月4日,海南省公安厅、民政厅、教育厅、卫计委、公安消防总队联合对全省养老院、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院等5类场所和高考涉及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进行针对性整治。

  6月4日上午,由省公安厅副厅长李洪、民政厅副厅长倪陈兴、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林铁刚等带领的联合检查组,对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海口市第四中学、海口市社会福利院、海口恭和苑、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机关幼儿园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

  期间,检查人员针对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火灾报警控制器老化、工作人员不熟悉消防设施操作、楼层没有明显安全指示标志及海口市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管理不规范等消防安全问题,要求单位逐项整改。并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好值班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据了解,除当天的检查外,自“5·25”河南鲁山火灾后,海南省各级政府还积极发挥主导作用,组织发动民政、安监等部门200多名执法人员,实行“实名制”排查整治,做到逐一检查、逐一整改,建立204家养老机构台账。截至目前,共检查养老机构79家,发现隐患159条,整改75条。

  针对夏季炎热等特点,消防部门要求养老院、敬老院等要注意加大对电线线路、电器等的检查维修,防止线路老化和超负荷用电;要加强对蚊香和蜡烛等使用的安全管理;严禁在床上吸烟和乱扔烟头,特别是对一些行动不便的人员,用火用电时一定要严加看守。

  在为期近4个月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期间,全省将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场所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