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关总署同意在海门市设立海关办事处

11.08.2015  12:54

  新华网南京8月11日电(毛春玲 张宸郡) 本网从南通海门市口岸办获悉,国家海关总署同意在海门市设立海门海关办事处。这是该市继海门港一类口岸获批、叠石桥国际家纺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获批之后,又一个对外开放的重大突破。

  海门市是江苏省惟一拥有沿江沿海深水岸线的县级城市。近年来,海门市委市政府在推进沿江沿海开发中将口岸开放作为重中之重,并从海门发展的内在要求出发,全力推进沿江的通海港区、沿海的东灶港和叠石桥的“无水港”建设。去年海门港一类口岸成功获批,今年叠石桥国际家纺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又成功获批,加上沿江通海港区已在南通港开放范围,海门市“三港”联动开发的对外开放格局加速形成。“‘三港’要全面对外开放,属地海关等查验机构建设至关重要。”海门市口岸办负责人说。

  本网了解到,尽管这几年海门市在沿江采取了“一船一议”方式,让沿江企业生产的产品直接从企业码头出关,但是随着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实施、海门港的正式对外开放,急需要在海门设立属地海关等机构,满足海门对外开放的需求。于是海门市委市政府在申报口岸开放的同时,超前谋划属地海关等机构建设,积极同国家口岸办、中编办,以及与国家、省、南通各级查验机构进行汇报协调,在当前国家对机构编制严控的形势下,请求对该市查验机构设立给予支持和帮助。

  经过多年努力,海关总署终于于今年7月29日正式发文,同意将南通海关驻启东办事处更名为南通海关驻海门办事处。海门海关办事处的设立,必将对海门市尽早设立其他三家查验单位办事机构起到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从而也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海门市口岸发展的综合服务功能,推动海门市对外开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