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社区检察官”平台进家门
19.03.2015 13:05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月2日下午,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借助自身“社区检察官”工作平台,对辖区某偏远社区的一起交通肇事案嫌疑人张某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受到在场社区干部群众的称赞。此举是该院深入探索将执法办案与社区检察官工作相融合的具体措施,有效提升了服务群众和执法办案的实际效果。
据了解,2014年以来,该院积极打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在全市第一家开展了“社区检察官”活动,全院86名干警定点对接全区116个社区,每月进村入户,“零距离”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题;一年来,社区检察官开展法律宣传活动26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40余件,为群众协调解决重大涉法涉诉问题和各类矛盾纠纷30余起。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9.03.2015 13:05
观点丨泰兴市检察官:室外空调安装员坠亡,谁之责?
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检察院
镇江市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两块钱的“小案”
(点击图片查看视频)检察院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编印“错题本”指导规范办案
“大家看一下,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