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清浦区检察院特邀和解员让刑事和解更和谐
“对不起,对你造成的伤害我真的很后悔,请你原谅我”。3月16日,一次特殊的和解正在淮安市清浦区检察院调解室里举行。犯罪嫌疑人谢正伟向受害人孙谦(化名)深深鞠了一躬,孙谦起身将其扶起,两人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随后在和解协议上签了字,特邀和解员史梅带头鼓起了掌。像是这样的和解场面,在清浦区检察院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2013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清浦区检察院针对刑诉法规定的刑事和解程序案件,创新设立特邀和解员制度。据了解,该制度是清浦区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首家探索建立。
什么是特邀和解员?为何要设立特邀和解员制度?据该院检察长黄国梁介绍:“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新增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效果,提升刑事和解制度的司法公信力,我院尝试设立特邀和解员制度,策应程序在实践中的实施,以实现办案的公平公正。”
通过建立刑事和解员资源库,选聘人大代表、纪检监察干部、离退休司法工作人员、心理学者、医务工作者、教师、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等专业人员作为特邀和解员参与调解,特殊情况下聘请其他社会人士或具有良好素养的普通民众作为临时特邀和解员,摆脱“自己监督自己”的根基性缺陷,增进社会大众对刑事和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杜绝刑事和解中可能存在暗箱操作,实现阳光和解。
据了解,和解员们明理说事,以温暖的方式化解隔离和矛盾,通过辨法析理、分清责任、说服教育等措施,敦促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并向被害人真诚悔过;同时通过与被害人的沟通、劝说,淡化被害人的痛苦,促成双方和解;通过双方面对面的交谈,以当事人为和解主体,让双方拥有权利感和尊严感,塑造双方积极正确的生活态度。据悉,该院在通知双方当事人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和解时,首先会发给当事人一张“温馨卡”,传递给他们一句话:“别急,慢慢说!”提醒当事人刑事和解的流程和权利义务,也让当事人放下压力和戒备心理,明理说事。
此外,该院还建立回访联络制度。特邀和解员与刑事和解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建立回访联络机制,以跟踪回访、帮教为抓手,开展社区矫正和回访工作。在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社区成立帮教小组,共同开展帮教工作,确保刑事和解工作取得实效。
自2013年以来,该院聘请的6名特邀和解员共参与促成刑事和解案件13件14人,其中3人由公安机关撤回,该院对3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建议的8人,其中4人被法院免予刑事处罚,4人被宣告缓刑。在今年2月召开的全市检察长会议上,淮安市检察院明确提出要在全市推广清浦区检察院特邀和解员参与轻微刑事和解的做法,同时该院的创新举措也得到清浦区委书记周青同志的批示,肯定了该院刑事和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