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七旬惯偷九“进宫” 监狱中累计度过数十年
中新网台州6月29日电(记者谢盼盼通讯员张茹颖)今年78岁的朱某,从30岁开始因盗窃入狱,此后的近50年间来来去去,有一半的时间都在监狱里度过。这次,他又因在医院里扒窃一位老妇的钱包,被抓现行。6月29日,浙江仙居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朱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3月13日上午,仙居县人民医院报警称抓到一个小偷。监控视频显示,一个微胖的老年人左手提着编织袋,右手上臂处挂着一件外衣,伛偻着走进医院门诊部。他先在门诊的三个取药窗口之间徘徊了5分钟,后趁一位老妇排队取药时,将手伸进其随身的挎包内。但是,老年人没有偷到钱就被老妇及时发现,并被医院保安当场抓获。
这个老年人就是朱某,浙江省台州市温岭人,今年已经78岁高龄。翻开朱某的案底卷宗,厚厚的前科记录令人咋舌:从1967年开始,朱某因盗窃入狱8次累计26年6个月,行政拘留6次,最长的一次刑期9年。
朱某没有妻子儿女,也几乎没有过正常的工作,一直以盗窃为生。他通常都是在公交车、超市等人比较拥挤的地方偷,曾偷过手表、自行车、现金、手机等等。朱某说,刚开始是因为家里穷去偷东西,出狱后不适应社会生活“重操旧业”,然后又被关进监狱,再出狱……反复几次后盗窃竟成为了一种习惯。
上一次行窃是在2014年,朱某在浙江台州椒江的一家超市内盗窃了一位妇女放在购物车里的手提包,折合人民币1400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今年年初才刚刚刑满释放。
庭审中,朱某一开始并不承认自己在医院盗窃,辩称他只是去看病。然而,在法庭播放的监控录像面前,他不得不认罪伏法。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有多次盗窃前科,酌情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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