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工作

22.10.2014  11:32

  10月13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式印发了《江苏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在全省范围内启动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工作。 

  根据《办法》中的食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标准,将经营者的信用等级分为诚信、基本诚信、轻微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级别;根据食品品种和潜在风险,将经营者所经营的食品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类别;食品流通监管部门根据不同信用等级、风险类别确定监管频次和检查内容,其中高风险食品为必查内容,中风险食品为抽查内容,低风险食品为选查内容。 

  全省将按照三个阶段推进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工作,今年底在各省辖市选择基础较好、规模较大的部分食品经营企业开展试点,2015年底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店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实现全覆盖,2016年底前全省食品流通企业实现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全覆盖,食品个体经营户覆盖率不低于70%。 

  截至目前,我省食品流通经营主体约42.5万,其中企业5.9万,共有食品安全示范店1.4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