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75%流动人口告别“暂住”

30.06.2015  11:02

  相关部门:让外来人员享同城待遇

  

  昨天,江苏省公安厅新闻中心对外发布消息称,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制发居住证1546.3万张,覆盖逾75%的流动人口。同时,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江苏各市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出台了居住证配套待遇细则,大大提升居住证“含金量”。江南时报记者许尽义通讯员通苏宫新

  累计制发居住证1546.3万张

  自2011年苏州市试点居住证制度后,2013年,江苏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全省推行居住证制度,目前该制度已在全省各地落地,居住证集中换发工作全面铺开,并取得初步成效。

  据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制发居住证1546.3万张,已覆盖逾75%的流动人口。全省13个地市均已全面开展居住证集中换发工作,其中苏州市已完成集中换发工作,常州、镇江、淮安、连云港、盐城5市发证率均超过90%。根据相关规定,到今年底,江苏省内居住证集中换发工作限期结束,实现流动人口居住证全覆盖。

  据介绍,去年以来,江苏省公安厅提请省委、省政府将推行居住证制度确定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强力推进居住证项目实施。在先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省公安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居住证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明确全省流动人口居住证补(换)证工本费的通知》,为落实经费和换证、补证收费依据,稳步推进居住证制度提供政策支持。目前,流动人口在江苏省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工本费。

  让外来人员享同城待遇

  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负责人介绍,江苏警方在全力推进居住证集中换发工作的同时,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出台配套措施,建立健全以实施居住证制度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提升居住证“含金量”,拓展居住证应用范围。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2014年12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就业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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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