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届全国推普周江苏系列活动开幕 曹卫星副省长出席并讲话

15.09.2015  17:41

   9月14日下午,省语委在宁举行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江苏系列活动开幕式,并召开深入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视频会,副省长、省语委主任曹卫星出席并讲话,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卫国、省民政厅副厅长纽学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巡视员王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罗舒泽分别讲话,南京市副市长胡万进、如皋市副市长缪爱诚、苏州市高新区枫桥街道副主任许奇作了交流发言。省文明办副主任葛莱主持会议,省语委全体成员及在宁高校语委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语委全体成员及学校代表在各市、县(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曹卫星副省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省依法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取得的丰硕成果。他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5年来,我省语言文字事业进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新阶段。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语言文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着力提升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水平,取得了显著成绩。突出表现在:一是法律地位进一步落实。依法推进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成为公务活动、教育教学、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行业的主导用语用字,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程度、广大群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以及语言文化素养明显提升,江苏成为全国第一个城市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达标省份。二是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建立工作制度,加强机构、队伍和机制建设,形成了行政推动、部门协同、专家支持、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为依法管理语言文字社会应用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思路举措进一步创新。坚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导地位和使用原则,妥善处理好地方语言、繁体汉字、外国语言文字的社会使用,建成全国第一个省级地方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颁布我省第一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公共场所标志英文译写办法》,制定《江苏省旅游景点景区名称英文译写规范》。四是工作内容进一步拓展。承办国家语委唯一的中国盲文手语推广服务中心,率先开展手语主持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组织特殊教育学校视障、听障人员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帮助残疾人提高融入社会的能力。五是文化作用进一步发挥。强化语言文字在文化建设中的特殊地位,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建成千所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百所中华经典诵读基地学校和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出版系列音像资料片《方言江苏·乡音悠扬》,成功承办首届世界语言大会,形成了《苏州共识》,宣传了江苏形象。
  曹卫星指出,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语言文字工作的核心任务。近年来,我省通过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创优乡镇达标”工作等工程,全省普通话普及率已达71%,但乡镇、农村普通话的推广任务仍很艰巨,社会用字规范化工作任重道远。同时,新的语言现象层出不穷,特别是信息化时代,人类交际空间不断扩大,语言与科技的融合越来越深,对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水平、民众的语言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深化认识、落实要求,切实增强推动语言文字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他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谋划部署,抓好推动落实。坚持重心下移,扎实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县乡普及工作。注重经典浸润,大力开展语言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强化能力提升,加快建设多样化语言学习培训平台。推进依法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监测评价机制,确保我省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1997年1月6日,国务院第134次总理办公会议决定,每年9月第三周举办一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2006年1月10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三条规定:“每年九月第三周为本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今年9月14日至20日是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主题是: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全省各地将围绕宣传主题,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汉字听写比赛、语言文字能力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传播中华文化正能量。

全省深入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视频会议在南京召开

副省长、省语委主任曹卫星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卫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民政厅副厅长纽学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巡视员王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罗舒泽分别讲话,
南京市副市长胡万进、如皋市副市长缪爱诚、苏州市高新区枫桥街道副主任许奇作交流发言。

会议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