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南水北调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全部移交管理单位并投入运行

22.07.2015  11:25

7月17日,我省南水北调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通过完工技术验收,并举行了移交运行管理单位的签字仪式。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南水北调办副主任郑在洲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水源公司总经理荣迎春参加会议。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派员参加了本次验收及移交活动。

南水北调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是我省南水北调40个设计单元工程之一,主要通过实施护坡整治、泵站改造、水闸加固等工程解决非汛期洪泽湖蓄水位从13.0米抬高到13.5米后,对洪泽湖周边滨湖地区和沿湖干流回水的影响问题。工程涉及我省洪泽湖周边淮安、宿迁两市6个县(区),受益范围429平方公里,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加固改造、拆建和新建圩区排涝泵站共计125座,修建滨海圩堤护坡43.13km,新建、拆建通湖河道节制闸6座,工程总投资2.6亿元。

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于2011年5月开工,省南水北调办统筹负责工程建设的行政监督和征迁安置组织工作,江苏水源公司充分履行项目法人职责,淮安、宿迁市水利局认真负责工程现场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等管理,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2014年5月顺利完成工程全部建设任务。工程建成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工程涉及的各类泵站、水闸等工程全部交由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工程初步投运以来,进一步完善了洪泽湖周边地区灌排条件,提升了泵站排涝标准,改善了圩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初步发挥了工程效益。

郑在洲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工程所在地党委、政府以及工程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对工程顺利移交管理单位并投入运行表示祝贺。关于下一步工作,郑在洲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保证工程良性运行,保证工程效益发挥的要求抓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运行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工程管护责任,要认真运行好、管理好工程,提升服务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二是两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工程建设与管理总结,总结工程建管模式、质量监管等方面经验,分析建设管理存在的不足,并运用于其他水利工程的建设;三是各级水利部门要共同研究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机制,要积极研究探索科学合理的运管制度,推动工程运行管理步入正轨,为工程长期良性运行奠定坚实基础;四是现场参建单位要继续做好工程的后续工作,要按已有的批复、既定的协议与合同等要求,稳妥有效地解决好相关问题,推进后续工作的按期完成。(供稿:省南水北调办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