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10日讯(通讯员 陈书敬 记者 米格)记者今日从江苏洪泽法院获悉,该院开庭审理了赵某拐骗儿童一案。
此案由院长韩俊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韩少芹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公检法部分干警共四十余人参加旁听。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合议庭当庭判决,赵某因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使其脱离家庭和监护人,构成拐骗儿童罪,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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