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国土局依法行政工作获省厅表彰

30.12.2014  10:25

  近日,洪泽县国土局被省国土资源厅表彰为2012-2013年度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该局按照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为目标,积极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相继成立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六五”普法领导小组,落实了相应办事机构,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做到了人员、机构、经费“三落实”,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县局和中心分局的执法监察职责分工,理顺执法监察体系,构建一支“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执法监察队伍。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预防和遏制土地违规违法行为,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建立起公安、检察、法院、纪监、国土联合办案机制;遵循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先行的原则,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案卷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法律文书制作及送达进行规范。四是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监督机制。聘请县纪检、监察、人大、政协、财政、审计等部门工作人员为行风监督员,对国土资源系统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廉政建设、干部任免、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淮安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