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首支企业债券10亿元获国家发改委批准

21.07.2016  21:11

  近日,洪泽县首支企业债券项目成功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发行总额10亿元。洪泽县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发行2016年洪泽县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6洪泽债”),确定最终发行利率4.37%,创近期相同资质企业债发行利率最低。“16洪泽债” 所筹资金全部用于洪泽县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缓解该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压力,建成后将大幅改善居民生活水平和城市生态环境。

  据了解,企业债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和银行贷款相比,企业债具备发行成本较低;募资金额相对较大,期限较长;.募资一次性到位,使用及偿还方式较灵活等优势。(徐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