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开启“以案释法小课堂”(图)
21.07.2016 20:10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交付动物过程中动物管理人的界定”、“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行为无效”……近日,洪泽县司法局开启微信版“以案释法小课堂”,由微信专门维护人员将这些呈现在江苏司法行政官网上的“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配图编排后以图文并茂形式推送给已关注局官方微信的“粉丝”群众。家暴取证、电信诈骗、购房维权等内容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实现了法治宣传教育“对胃口”、“易消化”,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切实拓展了“以案释法”宣传教育阵地。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1.07.201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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