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7日讯 自今年1月1日起,洪泽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再次上调,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05元提高为115元,实现“五连涨”。
本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洪泽将年增加资金670万余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400余万元,县级追加270余万元,惠及5.6万人。洪泽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落实省市改善民生十件实事、推进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的一项具体措施。(记者黄育举通讯员赵万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