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新:车载法庭引来三个转变
“法官,老人有套老房子没分,我才不养他,什么时候他将房子平均分给我和老大,我就赡养他!”11月2日,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辖区内一个不愿意赡养父亲的儿子在法庭上“理直气壮”地说。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农民原有的生活方式发生变更的同时,法治观念却并没有随之发生改观。泰州高新区法院辖区内类似这种拆迁安置小区多达十多个,如何在新时期、新背景下让法律规则在基层社区扎根生长,如何让基层组织纠纷解决能力有所提升,如何让社区群众感受到法律公平正义一直是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的重点工作。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党组从实际情况出发决定设立“民生审判直通车”,让群众贴近司法,让法律走进群众。
据了解,自2014年8月27日首次开通“民生审判直通车”以来,高新区法院法官将每周二、四作为社区巡回审判日,结合案件排期,统筹安排审理。院长带头与24名法官定点挂钩辖区内59个社区,实现法官进社区全覆盖。要求法官每年到挂钩社区巡回审判、就地执行一次,每两个月到挂钩社区开展一次法律咨询、联合调解,每月到挂钩社区开展一次走访调查,建立一个工作关系,帮扶一个困难群众。专门成立社区巡回合议庭,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实施、统计督促,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提供法律服务,解决矛盾纠纷。
文章开头的这起赡养案件审理过程,法官利用“车载法庭”在社区巡回开庭时就对现场旁听群众明确宣读法条,告知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同时也结合社区群众的现状,普及“精神赡养”的重要性,使旁听群众了解到:“原来不是给老人钱花就是履行赡养责任了,平时也应多陪陪老人。”如今,高新区法院的“车载法庭”已成为辖区内群众的一种期盼,每周二、周四,社区群众早早就围在村委会大院内,等待观摩庭审,好多法律法条在观看的过程中装进了他们的心中。庭审结束后,社区群众还会互相议论,有的也会向开庭的法官请教法律方面的问题,法律规则在社区群众心中已日渐清晰。
“还是法官过来有用,我都组织调解不下20次了,可双方还是针尖对麦芒。原来经过公证的遗赠抚养协议是可以解除的,早知道问题早解决了。”寺巷街道的陈主任感慨道。其实像陈主任这样的社区民调主任有很多,他们有着丰富的社会阅历和社区纠纷解决经验,在基层组织化解了一大批的社会矛盾,但如遇到相对疑难、专业的法律知识往往也会一筹莫展。而巡回审判的设立恰恰解决了这一难题。巡回审判定点到社区组织村干部进行法制宣讲,适时向基层干部普及最新的法律知识和纠正一些早已过时的法律理念,依托基层组织化解纠纷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高新区法院以法官为主体,围绕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以“民生审判直通车”为抓手,推动法院和法官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即由坐堂办案为主向开庭审理与巡回审理、直面群众相结合转变,由不告不理为主向有案必立、多方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转变,由依法打击为主向依法保护、扶贫济困相结合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