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首开司法网拍恶意竞价罚单

11.12.2015  08:34

  本报讯(通讯员王露露 记者翟 敏)在法院司法网拍过程中,随意抬高价格,竞拍成功后,又拒不缴纳余额。近日泰州市中级法院对这名竞买人予以惩戒,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据了解,这是泰州地区对司法网拍恶意竞拍者开出的首张罚单。

  这场网络竞拍始于一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江苏某酒业公司、周某等被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判决生效后,因二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泰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院裁定将被执行人周某名下两套商铺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这两套商铺经过第一次、第二次拍卖,终因无人竞拍而流拍。3月23日上午10点,第三次拍卖开始,起拍价708.5232万元,保证金80万元,加价幅度2万元。此次拍卖共3人报名,I8343号竞买人最终以740.5232万元竞拍成功。按照拍卖公告要求,这位竞买人应在4月4日前缴纳余款。然而,该竞买人不仅未按时缴纳余款,在法院与其多次联系沟通时,拒不说明理由。泰州中院遂依法裁定重新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最终以708.5232万元成交。

  法院认为,该竞买人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妨害了正常的司法秩序。为此,该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由其承担重新拍卖造成的差价及费用损失,并罚款2万元。

编辑: 刘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