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诉讼失信行为可直接上网查询
严重失信自然人3年内禁止公考
中国江苏网11月1日讯 10月31日上午,由市中院和市信用办共同建设的泰州市诉讼信用系统正式建成并投入运行,诉讼失信行为可直接上网查询。
诉讼失信行为可上网查询
登录“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在首页点击“泰州市诉讼信用系统”,就可以在下设的执行曝光台里看到失信人员黑名单,并可以进行诉讼失信信息以及诉讼信息的查询。
这个由市中院和市信用办开通的“泰州市诉讼信用系统”,不仅有网上平台方便市民自助查询,还将定期挑选失信人的信息在市区6处繁华地段的户外显示屏上曝光。目前,中院已经在市区人民公园、联华超市等6处繁华地段的户外显示屏曝光了59名涉民生被执行人的照片及相关信息。
失信信息最长保存10年
今年,全市法院加大了对失信案件的审理力度,共受理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及伪劣产品案件12件,涉金融诈骗案件21件,其他各类诈骗犯罪案件91件,以及偷逃税款、招摇撞骗、传销等刑事案件;同时,受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6590件,受理金额52.07亿元,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执行案件13836件,受理金额55.33亿元。
泰州中院及时将325条失信信息向市信用办报送,对失信当事人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行政许可、信用评级、商业贷款等方面进行必要的限制。
据介绍,一般失信行为的失信信息归集保存期限为3年,严重失信行为的失信信息归集保存期限为5年,特别严重失信行为的失信信息归集保存期限为10年。
在今后一段时间,市中院还将逐步上传最近5年刑事案件中的失信信息,同时,这些失信信息也将纳入泰州市企业和个人信用库之中,实行联网查询,并做到诚信受奖、失信受罚。
严重失信3年内禁止公考
泰州中院一负责人说,对被纳入到诉讼信用系统的失信人,将按照失信等级选择在限定范围内公示,或向社会公示失信信息,并视情抄送失信人所在单位。对一般失信行为,通过约谈的方式,向失信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督促其整改。
对于严重失信行为,对法人,将列入作为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抽查的重点,减少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货物招标、公共工程项目招标、公共资源分配等项目中进行必要的限制。对自然人,3年内禁止报考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暂停或者减少相关社会福利、补贴和政府优惠政策支持等。
对于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将向社会公开失信信息,不给予优惠政策或者财政资金补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政府投资项目,禁止参与评优、评先,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严格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以及用地审批、矿业权审批等;对自然人要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禁止报考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暂停或者取消与失信行为相关的职业资格,缓评职称、取消相关社会福利、补贴和政府资金扶持、限制参加政府主导的各项招标,限制贷款等。
诉讼失信行为
市中院法官毛国建介绍,失信诉讼主要分类两大类:一类是诉讼中的不诚信行为:如伪造证据、毁灭证据、妨害作证行为,以及虚假诉讼行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等。一类是诉讼要解决的实体失信行为: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各类诈骗行为,各类逃税、骗税行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虚假广告行为等。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