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用制度建设托起蓝天白云
淘汰落后产能 狠抓转型升级
泰州市将环境竞争力作为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以生态环境优势彰显泰州转型发展优势,奏响生态文明建设乐章。
近年来,泰州市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国家级荣誉称号。
环保部门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65.4%,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632.35亿元,同比增长10.8%。
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的背后,是全市上下对改善生态环境就是优化发展环境、打造生态优势就是再造发展优势认识的高度统一,是对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践行。
■ 转型升级: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
今年年初,泰州市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列入市委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党政齐抓共管。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多次召开会议作出指示,深入一线督察督办,要求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泰州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环评审批标准,在重点行业立项、技改和环评审批中严格执行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制,新、改、扩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
泰州市全面实施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提高淘汰标准,扩大淘汰范围,确保完成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继续开展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五大行业限期治理,加大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清洁化改造力度,完成江苏苏源热电、江苏长强钢铁等企业的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项目19个。
泰州市积极调整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电力行业煤炭消费新增量,要求燃煤企业使用优质低硫煤。今年以来,全市已关停整治燃煤锅炉211台(座)。
继去年11月完成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后,国电泰州电厂1号机组今年顺利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企业实现了烟囱净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3项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均低于最新国家相关燃机标准值。
先进的环保设备让企业实现了环保和经济的双丰收。国电泰州电厂运行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1~4月,企业完成发电量36.2亿千瓦时,实现工业产值11.8亿元,利润2.3亿元。
全市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一批技术含量高、低污染、效益高的产业迅速崛起。今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0%以上。
■ 部门联动:合力管控织密防护网
近期,在泰州市区金通·翡翠城项目建设工地可以看到,工地门口设置了车辆冲洗平台。在整个工地,看不到尘土飞扬,看不到裸露的泥土。在
市区泰茂城工地,建筑材料均分区域整齐堆放,工地空地上的裸露土均已用防尘网覆盖,防尘网上也洒了水。
今年以来,市城管、建工部门均建立起定期检查机制,严查工地扬尘和渣土车运输污染。此外,市公安交警部门也加强监督抽查,严查违规黄标车上路。市农委启动编制新一轮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杜绝乱烧秸秆行为……今年全市共有14个部门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
近年来,泰州市实施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通过制定总体目标、分解任务到单位、落实责任到负责人等一系列举措,推动相关部门打出了防治大气污染组合拳。
今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力度前所未有。泰州市副市长孔德平在今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上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环境执法联动,对偷排漏排等行为确保“四个不放过”,即“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
泰州市出台的2015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计划提出,全年将实施122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项目数量约为2014年的4倍。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不是依靠众多部门齐抓共管,一下子实施这么多项目是不可想象的。
■ 注重长效: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
当老百姓由盼温饱到盼生态、由求生存到求生态转变时,公众环境权益如何在发展的每一步维护好?泰州的答案是:靠好制度。
顶层设计是生态创建的机制保障,是生态建设的动力保证。从秉承生态立市理念到突出环保优先理念,泰州始终沿着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相融合、城市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轨道科学运行。
在泰州,“一把手”抓,抓“一把手”,成为各地呵护蓝天白云的有效方式。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市(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生态创建目标保证金制度、责任追究问责制度、督察通报制度等,强化了各级党政“一把手”的大气治污第一责任。
严格的制度,催生出更多行业的环保紧迫感。泰州市今年实施的定期通报制度,对全年计划实施的122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实行每季度通报一次序时进度。例如,市环委会一季度通报显示,泰州市在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提标改造进度良好,在岸电系统建设、石化行业相关综合整治方面进度则相对落后,应有效推进相关工作进度。
同时,泰州市政府还按月将各地PM2.5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向各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通报,按季度通过泰州日报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责任人进行问责和约谈。
(张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