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用价改“减法”换发展“加法”

22.01.2016  17:11
     
            “通过清理规范,编制出‘清单’,我们把所有收费项目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能少收尽量少收,能不收尽量不收。”2015年,围绕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收费问题,泰州市物价局深入贯彻国家、省、市价格改革和清费减负政策,以争创全省收费项目最少、标准最低、负担最轻地区为目标,对市区各类收费项目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先后取消普通高中择校费、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强制培训费、收费票据工本费、收养登记费等27个收费项目,每年可减轻社会负担近8500万元。             公开收费清单,规范价费环境             同年11月,该局组织编制并向社会公布了《泰州市区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2015年版)和《泰州市区政府制定价格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2015年版),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公示内容之外无收费,让清费减负政策真正落地。           “最大的亮点就是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泰州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介绍,结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该局全面清理了涉及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先后取消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船舶港务费、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等10个涉企收费项目,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950万元。同时,针对小微企业诉求,着重面向小微企业停征和免征4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可减轻小微企业负担近6200万元。           在此基础上编制并向社会公布了《泰州市区涉企收费清单》和《泰州市免征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并规定,所有收费单位须严格执行相关收费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这是在体制机制改革上狠下功夫,看住向企业乱伸的手,减少行政审批和涉企收费项目,真正从根源上减轻企业负担。”             此外,针对基层反映涉车收费多、收费乱等收费政策不透明问题,该局编制并向社会公布了《泰州市涉及机动车收费目录清单》,涵盖公安、交通、质监、农业、人社、城管、环保等7个行业主管部门,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23项。             “除了做好行政审批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衔接配合,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同时,公开涉及收费的前置服务项目,一并接受社会监督。”泰州市物价局局长杨勇说。             减少行政收费,管住权力之手             据了解,近年来企业负担形式出现一些新的变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相对减少,但与行政职能挂钩的各种中介服务收费却层出不穷。对此,该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会同市审改办对涉企行政审批前置的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项目进行审核认定,共同确认了22个行政部门的65项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并公布了《泰州市市级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明确规定:目录清单建立后,没有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行政机关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同时,《泰州市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收费目录清单也一并公布。截至2015年底,该市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涉及国土、规划、气象、消防、建设、质监等6个部门的8项收费。而收费目录清单之外,其他实行行政审批前置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委托双方应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服务收费标准。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中介服务收费清理过程中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来。”杨局长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着重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中介服务收费加强引导和监管,同时在省物价局公布的《省级政府定价的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共25项)的基础上,及时开展本级政府定价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工作,根据本级清理的结果,通过门户网站适时公布本级政府定价的目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