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陵:“一案一预防”效果实

21.04.2015  12:49

  为进一步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今年年初,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一案一预防”活动,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自今年1月起,该院所有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后,预防部门即全程跟进,重点围绕案发特点、原因进行分析,提出预防建议和对策;案件侦结后,预防部门在七个工作日内形成《检察建议书》发往案发单位,指导配合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等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同时,全程跟踪案发单位落实检察建议、建章立制的情况,确保预防成效。截至目前,该院已对立案查办的7件职务犯罪案件全部同步启动了“一案一预防”机制,发出《检察建议书》5份,组织开展预防警示教育活动6场次,指导修改、制定规范性文件7份。

  该院于去年年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泰州市某团体单位会计刘某立案侦查后,立即启动“一案一预防”机制,预防科干警全程参与案件查办。今年3月,该案侦查终结后,预防科随即形成《检察建议书》发至案发单位,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对策建议5条。同时,跟紧开展预防系列活动,组织预防警示教育活动1次,指导制定《财务管理规定》等文件2份。“你们的检察建议很有针对性,指出的问题、分析的原因、提出的建议非常到位。我们整改后,还想请你们再上一堂预防课。”近日,该单位负责人专程到该院当面反馈落实检察建议的情况。

  “开展‘一案一预防’活动,就是要在特殊的时段和节点,做实预防工作,形成警示效应,从而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该院检察长王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