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检察机关立体化检务公开纪实
“案子最迟什么时候办结、找谁问具体情况,过去要几个小时甚至几天才能办完的事,现在只要手指轻轻一点,就能知道案件的具体诉讼信息。”3月25日,泰兴博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秀成这样评价。
发生如此变化的,是因为泰州检察机关扎实开展的立体化检务公开工作。
信息不公开:关系人士应运而生
说起检务公开,不由得想起以前一个小笑话,检察院外出办案,经常有老百姓询问,“你们检查哪些方面,身体检查也是归你们管?”难怪,在老百姓心目中,群众报案,接触的是公安;案件判决,看到的是法院。相比其他单位,很多人对检察感到生疏。再加上保密意识强等诸多原因,社会公众普遍对检察院感到陌生。
前门不开走后门,外界既然感到陌生,一批神通广大的“关系人士”应运而生。2010年4月,诈骗犯程某向被害人杨老伯吹嘘自己认识检察院的领导,可以帮助涉嫌盗窃的杨老伯的儿子办理取保候审、留所服刑、保外就医等,他先后多次骗取被害人杨老伯钱财,合计人民币6万余元,2011年8月,他被泰州市高港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这样的案件并不少见,近几年来在泰州地区已发生10多起。
提高公开度,提升公信力!2013年起,泰州市检察机关加大检务公开力度。自此,泰州检察机关“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开门开窗:让公正司法看得见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原副局长唐雪华被逮捕。
靖江市委原常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王生华被移送审查起诉……
2013年以来,泰州检察机关官方发出的案件信息,经常成为主流媒体眼中的新闻干货。
检务公开,案件信息公开是核心。
细细梳理泰州检察机关的检务公开工作,记者发现,案件信息公开是其中的大亮点,经常有“打虎扑蝇”工作方面的信息通过微博、微信、网站、论坛、对外显示屏等载体发布,让公众觉得很是“解渴”。2013年以来,公开法律文书339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56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589条。2014年3月,当省内外有些地方还在讨论要不要将起诉书作为检察院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时,泰州市检察院在网上晒起诉概况,并专门出台规定生效判决起诉书概况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2014年8月,泰州市检察院整合信息化平台,以访客的需求为中心,侧重于执法办案信息公开。
案件信息公开是微信平台的最大亮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的4类案件外,全市检察机关不逮捕、不立案、起诉、不起诉、不抗诉、不支持监督申请等6类终结性法律文书一律公开。微信用户既可以全面浏览文书内容,也可以通过点选结案时间、当事人、案号等实现精确检索查看,点击微信平台“检务公开”版块,在菜单栏“案件信息发布及查询”中,输入当事人身份证号,即可了解具体案件办理所处的节点、进度、各诉讼环节期限以及即将进入的诉讼阶段,同时可以全面浏览所有在手案件的信息。
不断升级:方便群众办事
相对而言,群众不了解检察工作的问题集中在基层,对此,泰州检察机关检务公开不断升级,推出一系列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百姓的实招。
2014年3月起,泰州两级检察院启动了“千村(社区)万户检察行”活动,目前已经走进1472个村(社区)。活动中,采取检察文艺节目广场演出、巡回检察大篷车、检察微电影放映队等多种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检察工作。
对部分审查逮捕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制度,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采取公开审查的模式,对于缠访、闹访或赴省进京的涉检信访案件,邀请相关律师和人民监督员参与接访,对于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和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刑事申诉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论证、公开答复等,以人民监督工作的有序推进,回应社会各界对检察改革中解决“谁来监督监督者”的新期待。
根据响应全国人大代表、泰兴市江平路邮政支局局长何建忠的倡议,与邮政部门合作,共同举行“预防邮路”活动,直接将检务公开宣传手册投递到普通群众手中,让群众更为便捷地了解检察工作。
“只做不说”和“光说不做”虽然不是一码事,但同样是萌发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因素。“说”,不但能让群众看清楚司法机关在做什么,有利于工作的推进,更是对司法工作的一种监督,防止权力任性。
改革开放30多年之后,经济发展了,但在某些地区少数人群中,社会关系反而有些紧张。泰州检察机关的做法无疑是破解这个问题的一剂良方,化解社会矛盾需要赢得良好的舆论环境支持。
因此,“说”和“做”并不是一对矛盾体,关键在于,“说”的时候必须要去做,事情做了后也要能言善说,言行一致才能赢得喝彩。(来源:江苏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