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政法委外请专家参与百案评查

17.09.2015  11:07

  中国江苏网9月17日讯 (记者 陈广娟 通讯员 刘沛)省高级法院执行局裁决处处长沈燕、省高级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段晓娟等专家作为省委政法委指派业务骨干参加泰州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百案评查”活动。9月15日至24日,他们将全程参加泰州“百案评查”第三阶段的工作,外请评查专家和推磨式互查成为泰州这次“百案评查”的创新与亮点。

  根据省委政法委等八部门《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实施细则》和泰州市委政法委《全市政法系统“百案评查”活动实施方案》,该市组织开展对所辖各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百案评查”工作,重点对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以来已生效的案件进行评查。评查的内容包括,法院判处的“缓、管、免”案件、无罪案件,部分执行案件、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检察院决定不捕不诉的案件,反贪反渎自侦案件;公安采取强制措施后未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经济犯罪自侦案件;中央、省委巡视组交办和省联席办移交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京去省非正常访、越级访、重复访案件。

  为了保证评查工作不走过场、查出问题,该市除了从市级政法部门及法律专家库抽调业务骨干9人外,还开了邀请外力参与评查的先河——请求省委政法委指派省级政法部门业务骨干2人,扬州市、淮安市政法部门业务骨干各1人一同参加评查。同时,评查工作采取政法部门交叉检查方式,即检察院评查法院、法院评查公安局、公安局评查检察院。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