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院举行检察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03.11.2014  15:18

  10月31日,泰州市院84名检察人员面对宪法举行宣誓仪式,以高度的行动自觉迅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的部署。

  一、通过宪法宣誓仪式,不断增强干警宪法意识。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维护宪法的权威、保障宪法赋予公民各项权利是检察机关的应尽职责。教育干警强化宪法至上的观念,忠诚使命、献身使命、不辱使命,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自觉将宪法对检察机关的职责定位牢记在心,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治意识,将维护普通公民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合法权益落实到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敢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做到有恶必惩、有腐必反,自觉做宪法精神的坚定弘扬者、捍卫者、践行者。

  二、通过宪法宣誓仪式,不断增强干警宗旨意识。《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来源于人民,必须要造福于民,自觉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教育干警将群众放到心中最高位置,将执法为民融入每位干警的血液和骨髓中,成为干警的自觉行动和崇高追求。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久深入改进作风,深化检察群众工作,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将群众满意作为检察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积极参与到“千村万户检察行”等活动中,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

  三、通过宪法宣誓意识,不断增强干警争先意识。进一步增强干警职业荣誉感、集体自豪感,强化大局意识、争先意识,始终将个人利益置于党的事业、检察工作发展之中。教育干警充分认识到当前深化检察改革的“大势”,自觉与党中央、上级院在思想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解放思想再发力、检察改革大攀登,冲破思想的桎梏、打破利益的藩篱,敢于涉险滩、敢于啃硬骨头,做各项检察改革的维护者、示范者、引领者。深刻认识到检察工作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敢于担当、敬业奉献,积极为建设法治中国、推进依法治国,以及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勇挑重担,为泰州检察机关争当全省先进、江苏争当“全国检察机关科学发展排头兵”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