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建副主任赴盐城市、泰州市调研公众参与行政程序建设推进情况

23.03.2017  10:37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公众参与行政程序建设,为全省公众参与行政程序建设经验交流会做准备,3月20日至22日,省政府法制办马太建副主任带领综合处有关同志,赴盐城市、泰州市就公众参与行政程序建设推进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期间,马太建副主任一行实地考察了2016年被确定为江苏省公众参与行政程序建设示范单位的盐城市国税局、泰州市质监局公众参与行政程序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与盐城市、泰州市法制办及有关县(市、区)法制办和市级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调研组听取了相关地方和部门近年来推进公众参与行政程序建设情况的介绍和对省级层面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就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马太建副主任对盐城市、泰州市推进公众参与行政程序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目前公众参与行政程序建设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活动已经进入常态化,推进成效正在显现。同时,他强调,要以行政程序为切入点,通过程序推进公众参与。各地各部门都负有推进的职责,都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推进公众参与,特别是示范单位要出经验,出样板。下一步要重点突出三个方面:一是突出公众参与的组织程度。要建立健全牵头协调机制,推动公众有组织地参与,提高公众参与度。二是要突出公众参与的载体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构建多种渠道和平台,推动政府与公众互动。三是突出公众参与的实际效果。形成公众参与意见的吸纳反馈机制,注重公众意见的“听”和“取”,注重兴趣驱动,培育公众参与意愿。(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