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调整企业离休人员离休金

31.07.2015  12:36

  近日,泰州市下发通知,调整企业离休人员离休金,每人每月可增加400-900元。

  这次调整从2014年10月1日起,比照机关同职务同条件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厅局级到乡科级以下,每人每月可增加400-900元。在此基础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离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离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该市已对220名企业离休人员离休金进行了调整,落实调整补发所需资金。7月底前,企业离休人员增加的离休金已补发到位, 8月份起将按调整后的离休金标准发放。

  













稿件来源: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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